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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专家-=-谈判专家

2024-08-22 12:52:11 足球推荐 米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裁判专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裁判专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裁判专家怎么评价鲁能?

1. 根据目前的比赛表现,裁判专家对于鲁能的评价需要打折扣,因为球队在赛场上的表现并未达到他们应有的水平。
2. 裁判专家会更注重鲁能队员的实力和技术,以及球队的整体战术配合,在这些方面鲁能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3. 在接下来的比赛中,鲁能需要更加努力,提高球员的实力水平和团队配合,才能得到更高的评价。

对于布克踩刘晓宇脚后跟一事,裁判专家之间争议很大,国外有什么相关评论吗?

这是布可故意的碰瓷行为,但又是所谓技战术允许的。看似是刘侵犯了布可圆柱体。从跳投落地方式看,如果投篮者是有前冲惯性的话,落地肯定脚要向前找落地点,如果原地跳投,且在有封盖时,人身体多少会向后倾,落地脚一定向后,这布克右脚落地时是向刘的前方伸,自然会踩到刘,而且踩到刘还是稍远离刘身体的左脚。同时刘也有问题,就是防守动作不谨慎,象征性地做个封盖动作,自己身体又主动靠向布克,有些用身体轻微的去沾靠对方实现干扰,太随意,给了人家造犯规的机会。说刘是故意的?除非刘是深圳队的卧。哪个专业队员不懂这个时刻不能犯规,还故意崴人家脚?

这个判罚肯定有问题:一如果当时判罚刘晓宇或小外援任何一方犯规还能说的过去,小外援有故意碰瓷嫌疑,刘不是故意犯规因为已转身离开小外碰到脚后跟而不是踩刘的脚面;二当时三位裁判均未作出判罚,双方都认可进行加时赛了这时应把比赛交给场上队员,而不是裁判来决定比赛结果!三是回看录像来决定犯规是否升级而不是通过回看录像来决定是否犯规,既然当时未吹罚双方犯规何必多此一举引起争议?至于裁判专家委员会做出判定我想每个人都心知肚明:灭火大于公平!裁判会偏向队员还是偏向裁判?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

中国职业篮球发展中最灰暗的就是“打着学习国外充分利用规则的幌子,将国际上唾弃的脏手动作用在国内比赛中。”近年来,比赛遭受脏手动作而受伤的比例急剧增加。纵观这十几年来的比赛历史,带头者来自粤。

看了很多回答,是又可气又可笑。尽自己能力反驳几个吧。

第一种碰瓷说,看球打球20多年,没见过谁上篮或者跳投落地踩脚碰瓷的,哪位大神见过可以告诉一下。这种情况太容易受伤了,而且可能是影响职业生涯的伤。不理解的自己可以试试,在家跳起来让别人往你脚下扔鞋,自己感受下。

第二比赛结束回看说,这个CBA是有明文规定可以这么做的,就算觉得不合理,但也是各个队事先知道并且同意的,所以找后账就没意思了。至于当时为啥没第一时间吹也很正常,注意力肯定是放在方硕的封盖上,垫脚动作很隐蔽,并不容易第一时间被看到,尤其又是那么紧张的关键时刻。

第三往前跳、先落地、脚后跟说,别纠结是不是往前跳了,上篮也都是往前跳,进攻队员的向前是受保护的,而防守队友的向前移动是不受保护的,碰到了就是犯规。所以刘晓宇只要是向前的就肯定是他犯规。另外防守的时候是不允许用侧面或者北面和进攻人发生接触。至于脚后跟是不是脚这事也不用多说了吧。

第四不是故意的说,从来没听说过因为我不是故意的,就不算犯规的。根据CBA现在的规则,只要垫脚犯规就是违体,不考虑你是不是故意的。这次事很少有人谴责刘晓宇打球脏,大概率也是大家认为刘晓宇不是奔着废人去的吧。

最后想说看比赛还是要关注篮球运动本身,别带着太多的主队情节。其实我们再声讨舆论压力的时候,自己也变成舆论压力的制造者。

裁判专家-=-谈判专家

利物浦与热刺的决赛中,利物浦获得点球有裁判专家表示,这球属于误判,对此你怎么看?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先说结论:欧冠决赛“闪电点球”踩上新规则临界点,决赛如果提前一天,这个点球可能就不存在!

先简单回顾这个进球:开局26秒的闪电点球,直接影响了这场比赛的走势。当时马内传球,西索科禁区似乎像指挥布防,抬起手臂,皮球击中她的手臂,裁判甚至不需要VAR的辅助,就直接给出点球的判罚。1分48秒,萨拉赫在点球点踢进了欧冠决赛历史上第二快的进球。

这个点球该不该判呢?

从回放来看,这个球是先击中西索科的胸口,然后弹到手臂。西索科的动作,确实阻挡了皮球的运行线路,造成手球的手臂,也确实离开了躯干部位。

根据国际足联今年3月颁布的新规则细则,禁区内手球的界定变得更严格,防守队员只要手臂扩大了防守面积,就算是“球打手”也会被吹罚,西索科的手臂都已经和躯干部位垂直了,远远超出了规则制定者国际足球理事会(IFAB)技术总监所说的“自然的轮廓”。

而此前的FIFA规则规定:禁区内有意手球是点球,禁区内无意手球不判点球。

由于怎么判断有意还是无意是件很主观的事情,所以国际足联给出了三种情形供裁判参考:

  • 第一,防守球员手的位置的合理性(动作是否有必要);

  • 第二,防守球员的手与来球之间的距离(防守球员是否来得及躲避);

  • 第三,是球打手还是手打球(出球和出手的先后顺序);

按照旧规则的标准,西索科是有机会获得宽大处理的,因为符合第一和第三条参考情形(具体可以参看下面这个角度的图):

  • 他的动作,带有明显的指挥布防的色彩;

  • 先是他出手,然后才是马内的出球。

因此,西索科的动作还有可能被认为是无意手球而获得裁判的“宽容”——尤其是考虑到决赛的重要性和比赛刚刚开始。

但是,在新规则下,这就成了毫无疑问的点球,即便它很可能影响了球队的决策、比赛的走势和观赏性。利物浦和热刺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采用自己拿手的套路,前者弃攻为守,后者则为了攻坚把伤愈复出明显不在状态的凯恩留在场上,半决赛奇迹的缔造者、小卢卡斯枯坐替补席,热刺灵巧的小快组合没有获得用武之地。

最有意思的事情来了:如果欧冠决赛像过去那样在5月底举行,西索科完全可能逃过判罚,因为这个手球标准界定的新规则,原本是在6月1日也就是决赛举行当天才开始实行的。


虽然国际足球理事会在开赛前临时宣布,考虑到欧冠决赛举行较晚,新规则将推迟到6月25日才执行,但裁判难免已经领会到了新规则的精神,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到了决赛当中!



西索科就这样成了新规则的第一个受害者。


对这个点球,你觉得看?欢迎留言


我是麦卡,体育人/段子手/欧洲体育法律博士研究生,欢迎向我提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裁判专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裁判专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